想不明白,就不去想了。
林煜將此事放置一邊,不管怎么樣,最令他擔憂的事情并沒有發生。
他向魚姐欠身道:“魚姐您好,我經常有聽米露提過您。”
“嚯嚯嚯,小米在你面前都是怎么埋汰我的?”
魚姐捂嘴笑著。
林煜暴汗,被問個措手不及。
米露確實有在他面前提到過魚姐,但也沒往深了聊。
于是林煜只能撿些諸如“多虧了你照顧”、“夸你人特別好”之類萬金油的話,勉強應付著。
米露則是直接翻了個白眼,扯著魚姐晃來晃去,嬌嗔道:“魚姐,沒想到我在你心目中竟然是這樣子的人。”
“哈,不然你以為呢?”
……
聽著兩人宛如姐妹般打趣的話,林煜很明智的沒有插嘴。
魚姐跟米露玩鬧了一會兒,才和林煜談論起《海底》的合作適宜。
魚姐取來已經準備好的授權合同,遞給林煜道:“授權包括詞和曲的發行、表演、復制、改編等授權,期限兩年,到期后我司擁有優先續約權力……”
林煜接過授權合同,一邊聽魚姐說著,一邊翻開合同查看。
他相信米露,但不相信米哈喲娛樂公司。
簽合同這種事情,一定要慎之又慎。
因為你永遠不知道在犄角旮旯的那條附加項中,就埋著驚天大坑。
林煜一頁一頁的看下去,并沒有發現什么明顯的紕漏或者陷阱。
當他翻到授權費用時,卻被驚了一跳,不禁疑惑的問:“魚姐,這上面的授權費是不是打錯了?”
授權費上面寫著十萬藍星幣。
看著那一連串的零,林煜甚至開始懷疑這份合同的真實性。
不是因為太低,而是因為太高了。
《海底》這首歌的質量確實能抗能打,非常的精良,但林煜卻是個此前毫無成績的小白詞曲制作人。
按照正常的行情,開出個一萬到兩萬,都算是比較高的價格。
據林煜所知,在前世的地球上,曾經風靡大江南北的《求佛》版權賣了200塊錢。
火爆出圈的《廣東愛情故事》版權,也才賣了5000塊錢。
相比較而言,十萬屬實高的有點嚇人。
這還僅僅是兩年的授權費,兩年之后如果續簽,林煜還會有新的入賬。
魚姐笑了笑,解釋道:“這已經是小米給你爭取來的最好價格,再往上就得是金牌詞曲制作人才有的待遇。”
“原來是因為米露!”
林煜恍然。
心底漫延著一股詭異的念頭:我這算不算憑實力被富婆包養了?
搖頭甩掉那些奇奇怪怪的想法,林煜在授權合同上簽下自己的名字,起身與魚姐握手道:“合作愉快。”
“合作愉快。”
魚姐叫人將合同收整歸檔。
隨后三人來到同樓的專業錄音室,開始錄制《海底》。
林煜已經將《海底》的歌詞、編曲全部都弄好了,只需要錄入歌手的聲音即可。
因此,錄音室里除了米露、林煜和魚姐外,只有一位名叫明志的錄音師。
米露先是在一旁做了些簡單的練聲開嗓,覺得狀態差不多了才一頭鉆進錄音間,朝外面比了個“已經準備好了”的手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