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姐,我沒有殺人,我不是殺人犯!我只是嚇唬嚇唬孩子的,那牛糞還是熱乎乎的,并不是冷的!不信你問外甥女?我真的不是有意的!請相信我!”
吳美美冷哼一聲,回:
“相信你!我被錢三打住院了,交不起醫藥費了,爸叫你借點錢給我,當時你是怎么說的?你說你沒有錢,你他媽的,拿著老子的二十萬,怎么就沒有錢了呀?你就見死不救!你別叫我姐,我沒有你這樣的畜生弟弟!當初要不是我給你六萬的彩禮,你這個死樣子,還懶皮臭蛇的,別說娶媳婦,就算路上的叫花婆也不會跟你,怕你餓死她!
還有,我已經走投無路了,住了你一天的房子,你知道了,第二天一大早就來趕我走,然后就叫人把房子拆了,還一把火燒個精光!你這樣做對得起我嗎?對得起那六萬彩禮錢嗎?那六萬給你,就算租你的房子住,也得租上幾十年吧,你那個破爛不堪的房子,你自己都不想住了,空在那不給我住,硬是燒了!你說說你還是人嗎?”
吳浩宇一口一個吳美美,現在想攀親戚也沒用了,他自己做的那些事根本就不是人做的事!為了那二十萬竟然做出這等傷天害理的事來!他傻了,傻不愣登的站在那,不知道說什么好,拿什么話來搪塞,都覺得蒼白無力。
村長吳一飛禁不住問:
“你不是開口一個吳美美,閉口一個吳美美,現在知道叫姐了,叫姐晚了,誰愿意跟你攀親戚呀!你這缺德冒煙的樣兒,就不是個東西!你就等著坐牢,把牢底坐穿吧?你那么喜歡燒房子,從牢里回來了看你住什么?我告訴你,我們村容納不了你這樣的人,不會接濟你這個畜生的!自作孽不可活!活該,你!”
法官見吳浩宇臉紅脖子粗的,一直說不出話來,就問:
“吳浩宇,你還有什么要說的嗎?如果沒有什么要說的,我們就宣判你的罪行了!”
吳浩宇確實也找不出好的理由來辯駁,只好沮喪的低頭認罪!輕聲回:
“我沒有什么好說的!我認罪!我活該!”
法官大人大聲問:
“吳浩宇,你說什么,我們沒有聽清楚,聲音小得跟蚊子在叫,再說一遍!”
“我沒有什么好說的,我認罪,我活該!”吳浩宇放聲大哭起來,哭得痛徹心扉!
經過陪審團一致認同,法官進行了綜合意見評估,宣判道:
“本席宣判吳浩宇盜竊吳美美二十萬案,盜竊罪兩年,利用毛毛蟲造謠,判刑六個月,暗設陷阱陷害七歲孩童,罪責嚴重,基于沒給當事人王越欣造成傷害,屬于殺人未遂,判處有期徒刑八年,數罪并罰,判刑十年零六個月,如對此判決不服,可上訴高級人民法院!現在休庭!起立!”
還不等吳浩宇辯駁,法官已經宣判了結果。聽證席上所有的人起立,然后一個個的離席而去。
最后是吳美美一行經過吳浩宇身邊,個個都不屑的看了他一眼,尤其是村長,走到他面前,憤怒的揪住他的衣領想給他兩記耳光,卻被身旁的警察攔住了!然后被勸退了·····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