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弟媳呀,不是我故意說她的不是,你是不知道那家伙呀,在鄉下野蠻一點也就算了,大家都知道她的秉性,讓著點她,可是她去了城里還拿鄉下那套來整人,不順心就罵人,有人得罪她,她就打人,她住了兩個月,把親家大公子的腳打瘸了,后來把一個老師也打得不成樣子,這不,我的老臉都被她丟盡了!”
李嬸不是糊涂鬼,當然不相信王若冰單方面的話,禁不住問:
“老哥哥,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,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,嫂子打人定有原因的,也許那人該打,不然也不會把他打成瘸子,那老師也欠揍,一定說了不該說的話?”
王若冰嘆口氣,回道:
“你說得也對,那吳浩然確實也該打,誰叫他叫人打我兒子,他都沒有問清楚他姐跟他姐夫離婚的原因,就動手打人,他活該被我家老婆子打。但也不至于把他打殘呀?
還有那個叫章學軒的老師,好好的就給我孫女編什么順口溜,侮辱我兒子,他也該打,可是也不至于把他打得遍體鱗傷呀?教訓一下就好了嗎?不就是幾句順口溜,有那么嚴重嗎?
更可氣的不是這些,那家伙為了討回十萬塊錢,居然去住涼亭,你說一個老女人滿大街的跑,晚上一個人住涼亭,那荒山野嶺的,遇到流浪漢該怎么辦?她有沒有想過!討不回錢就回來嗎?干嗎要死皮賴臉的待在東莞?這,這,還是個女人嗎?”
他一股腦把閻三妹的不是說了出來,心里感覺輕松多了。
李嬸禁不住問:
“那十萬塊錢是什么意思?她為什么要跟吳家要回十萬塊?”
王若冰就答:
“那十萬是我兒子跟吳美美離婚后,我們王家一直是一代單傳,所以想要回孫子傳宗接代嗎!因為我兒子是過錯方,主動提出跟吳美美離的婚,所以沒有理由跟人家說三道四的,我們只能用十萬塊錢來跟她買回孫子,結果十萬塊給了吳家,孫子離不開吳家,我們白紙黑字簽了,要不要得回,都沒得商量的!
后來,我們雖然要回孫子,在一起住著,結果孫子帶著帶著就生病了,最后還住院了,說得了小兒癔病,想外婆和媽媽想出來的!這種情況我們還能祈望什么,只能回家了!然而那老東西執意要回十萬塊錢,就留在東莞了!結果錢要回來了,謠言也跟著回來了!這是造的什么孽呀?”
李嬸慌忙的問:
“那十萬要回來了,不是你辛辛苦苦一輩子的血汗錢嗎?你拿到那十萬塊錢了嗎?”
王若冰歪著腦袋回:
“我要那十萬塊干什么呀?我都把人家趕走了!我做了蠢事,還要錢干什么呀?算了,算了,不要了,不要了!”
他磕了磕煙鍋里的煙灰,嘆息著回屋睡覺去了,從此后,他將面臨老光棍的生活。
李嬸也不好說什么,畢竟是王若冰的家事!她自言自語的說著:
“可惜了,可惜了呀,那十萬塊錢可是一座三層大洋樓的錢呀?能牛逼哄哄,揚名十里八鄉呀!可惜了,真可惜了······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