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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第三五一章 青霜認主(1 / 2)

            回到家后,沈云迫不及待的一頭扎進東廂房里間。

            他先是試著用竹簫去扎地上的地磚。

            “當”他沒有用真氣,單憑竹簫之鋒利,將一塊差不多有三寸厚的地磚刺了個對穿。

            了不得!都快比得上匕首了。

            心念一動,他從百寶囊里拿出匕首來,試著去劃竹簫的表面。

            這把匕首是他從石橋坊市買到的殘品法器,真正當得上“削鐵如泥”四個字。然而,它劃過竹簫的表面,卻連印子也沒有留下一道,更不用說劃痕!

            也就是說,竹簫之堅硬,遠在他的預料之外。

            沈云沒想到自己無意之中又發現了竹簫的另一個優點。驚訝之余,他索性用匕首去斬竹簫的尾端。

            “當”,火星子四射。

            竹簫什么事也沒有,仍然是印子都沒一個。可是,匕首的鋒刃上卻崩出了一個大口子。

            沈云萬萬沒有想到竟是這種情形,不由“滋”的抽氣,后知后覺的肉疼起來——這把匕首,他花了六千兩銀子。并且,到目前為止,他還沒有找到比它更襯手的兵刃。

            如今,后悔也沒有用。這么大的一個口子,不用說,它廢掉了。

            肉疼過后,沈云索性破罐子破摔,拿著竹簫去刺匕首的中段。

            “咔嚓!”

            匕首應聲斷為兩截。

            再看竹簫。無傷無損,完全沒事!

            難道它是一件真正的法器?沈云如獲至寶,激動的扔了手里的半截匕首,雙手捧著竹簫,再一次的細細把玩。

            見識了它的厲害,如今再看它,他是越看越滿意:

            比匕首更鋒利,也更堅固,自然是最大的優點;

            練習了《洗玉訣》之后,他越來越覺得匕首太短,不合手了。而竹簫通體長二尺八寸,恰好是短劍的長度,不長不短,很合他的心意。

            沈云拿在手里挽了一個劍花。

            劍芒冷冽,堪比青霜。

            好寶貝!就是真正的寶劍,也不過如此!

            沈云輕撫竹簫,有些惋惜的嘆道:“可惜,就是重量輕了些。”剛才挽劍花的時候,感覺輕飄飄的,不是很襯手。

            只是匕首已毀,眼下,也找不到更好的兵器。他又試著挽了個劍花。不知道是不是錯覺,他覺得比剛才要順暢一些,心道:許是我沒有用慣這般輕靈的兵器,所以不應適。

            如此一想,對竹簫僅有的一點不滿意,也煙銷云散。

            奇兵難得。江湖上殺人奪寶的事,不要太多。如此寶貝,要是將來不慎被他人奪了去,或者丟失了,都慣可惜的。心頭一亮,沈云想到了“認主”。這是他在陪陵里新學到的一個法門。

            認了主的法器,旁人應該奪不去了吧!

            對,就讓竹簫認主!

            沈云當即依玉傀儡上刻著的法門,咬破右手中指,在竹簫上滴了一滴血。

            鮮紅的血珠子“嗖”的一下,鉆進了竹簫里,不見了。

            與此同時,沈云心里對竹簫突然生出一股子親切感來。感覺手里的竹簫不是一件冷冰冰的死物,倒象是久別重逢的朋友。

            是認主成功了的緣故嗎?他好奇的再次揮動竹簫,又挽了個劍花。

            還是覺得輕了些。

            他唯有嘆道:“竹簫啊竹簫,你要是能變得重一些,就好了。”

            話音剛落,手頭頓時一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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