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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第194章 作死(四)(2 / 3)

            “他們都得了短命鬼一家的好處,自然幫他家說話。”大嬸繼續叫道。

            “人之初,性本善。性相近,習相遠。茍不教,性乃遷。教之道,貴以專。陳公,不遇到壞人,如何能寫出來,茍不教,性乃遷?劉有寧三字經,大善矣。”石得一說。

            “石司使,非積善之家,又作不得。”

            “正是,積善終有蔭福啊,非積善之家,又豈會生出如此兒郎。”

            轟!

            外面的百姓一下子炸營了,挽救河東,他們聽不懂,不過三字經出來很久了,許多人家的孩子正捧著這本書讀呢,原來是剛才挨打的青年寫的。早知如此,應當沖入公堂,攔住知縣不讓他打。

            天色漸黑,陳繹吩咐人掌燈,繼續審。

            花谷久與徐德新已經拘了過來,陳繹看了兩人一眼,說:“先將他們押入大牢。”

            得將劉昌郝的四份訟狀理清楚后,才能審他們。

            梁三元說:“陳公,余下的由小民來說。”

            “行。”

            梁三元講魯氏植桑教桑蠶,有幾戶人家受了益,劉四根受益最大。

            然后講了劉四根幾條人命案。第一條命案,非是梁得田的兒子,而是劉昌隆夫婦。

            劉梁村有一個叫劉昌隆的人,雖與劉昌郝是平輩,卻長了近十歲,他以賣貨郎謀生。前幾年,在京城郊外遇到一個大戶人家,其家主婦想將她家一個姓靳的婢女賣掉,具體是什么原因村里人也不清楚,劉昌隆便將此人買回家做了媳婦。

            靳娘子很漂亮,但絕對不是潘金蓮,劉昌隆也老實,夫妻二人平時很和睦恩愛。劉昌隆因為賣貨,白天很少在家,于是靳娘子被劉仲高盯上,那天劉昌隆外出,劉仲高上門,強女干了靳娘子,正好劉父從田間回來,看到此幕,憤怒的斥責劉仲臣,劉仲臣反而提起褲子,給了劉父幾記老拳。

            這一鬧村子里的人皆知道了,傍晚劉昌隆回來,靳娘子要自盡,劉昌隆便要連夜報官。

            宋朝在這方面有著嚴格的法律規定,只要犯上,輕則刺配兩年,重則死刑,甚至明文規定遇暴的女子在反抗時他人有權利將犯罪人殺死,不用承擔任何責任。

            先是劉仲臣將劉昌隆拉住不讓他走,劉四根又請了與幾個與劉昌隆家不對付的村民,以及劉昌隆兩戶鄰居到他家,說了什么也沒有人清楚。

            劉四根婆娘唾罵靳娘子,說她不要臉,勾引了我兒子。

            鬧了一鬧,劉昌隆去縣衙告狀,劉四根老婆也去告狀,說靳娘子不守婦道,不但勾引她兒子,還要求她兒子劉仲高將自己妻子和離掉,劉仲高不答應,她便誣蔑劉仲高強暴她。

            當時的知縣姓施,作為一個知縣不可能碰到每一個案子都下去察訪的,這是在古代,有的偏遠地區離縣衙能有近百里路,即便想察訪也不現實,特別許多案子都是雞毛蒜皮的案子。他便讓一個錄事與一個貼司前來劉梁村盤問,許多人認為靳娘子不可能勾引劉仲高,然而他們迫于劉四根家的淫威不敢說,說話的都是劉四根請去的那幾家人家。

            劉四根家又給了一些好處,兩人回去。施知縣派人將劉仲高與靳娘子、劉昌隆與他父親押到縣衙,先將劉仲高杖十下放掉,然后嚴刑逼供劉父與靳娘子,你們翁媳有沒有通奸,為何要誣蔑劉仲高。

            劉昌隆父子整懵掉了,什么通奸……不承認那就打,不但打他,還扒掉靳娘子的褲子打靳娘子,好在三人頭腦清醒,死活不承認,打了幾天后,施知縣判決下來,兩人不承認不能說他們通奸,只判了靳娘子不守婦道,又打了十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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